

內容: 社運自由標籤: 學聯獨媒報導資料圖片【獨媒報導】有人昨日透過 2024hkfs@gmail.com 向傳媒發新聞稿,稱決定即日向解散「香港專上學生聯會」,撤銷註冊並將所有款項無條件捐贈予香港公益金。學聯代表會主席賴卓賢指,相關新聞稿上的印章屬偽造,「真嘅印章仲係我度」,學聯並無作出解散決議。相關新聞稿由 2024hkfs@gmail.com 發出,指今年6月4日嶺大學生會四名成員以涉嫌「盜竊」及「串謀盜竊」罪被捕,其中兩人為吳泰霖及賴卓賢。該新聞稿稱兩人在2023年9月11日未經「香港專上學生聯會」批准,以本會代表身份向香港警務處牌照課申請更改成為本會負責人,並同時更改本會名下所有銀行戶口之簽名式樣資料。新聞稿指由於無法保證款項得到有效監管,故決定即日起解散學聯,並向香港警務處牌照課申請撤銷「香港專上學生聯會」之社團註冊,餘款將捐予公益會。新聞稿又附上決議及《東周刊》就賴卓賢等被捕人士的「報導」。該決議稱在昨日下午3時,已通過解散學聯。該電郵地址的個人檔案顯示,其「學聯」標誌為有「愛國愛港,實現中國夢」的字眼,並非學聯的官方標誌。該「學聯」標誌為「學聯及學生活動基金有限公司」相關人士破門進入學聯會址「收回單位」後,出現在該處的「學聯」標誌。學聯會址被「收回」後的地下信箱(資料圖片)今年4月《獨媒》記者拍攝的學聯會址情況學聯代表會主席:未有記者向他求證學聯代表會主席、嶺南大學學生會學聯代表團首席代表賴卓賢今早在商台節目指,從新聞得知相關新聞稿後表示震驚,「唔知係咩人發出」。他指未有記者致電向他求證,向相熟記者了解事件後,在社交媒體發出澄清。賴卓賢指「冒認」已非首次,去年亦曾有人向銀行提交虛假文件申請轉名,他們去年11月已向警方報警。他稱該虛假新聞稿上是偽造印章,「真嘅印章仲係我度」,學聯會諮詢律師意見,考慮就今次事件報警。賴卓賢(資料圖片)他懷疑事件與他們和「學聯及學生活動基金有限公司」的法律糾紛有關,指附上的《東周刊》「報導」的部分內容,亦與官司有關。目前學聯仍有中大、嶺大及樹仁大學三間學生會成員,被問到學聯面對的最大問題,賴卓賢指不斷有可疑人士假冒行為作不同行為,此外他及家人亦被滋擾,包括收到恐嚇信及被跟蹤。他明言學聯在目前時勢可做的工作不多,主要為保持與不同學生會聯繫。他籲未來若有類似訊息時,可先向他或其他學聯成員求證。學聯解散需由成員學生會提出賴卓賢昨日亦透過社交媒體發出嚴正聲明,指有人假冒「香港專上學生聯會」發出新聞稿。聲明指根據會章,解散須經常委會通過,再由代表會全體代表至少四分之三多數贊成方可生效。學聯代表會及常委會未有作出解散決議,亦未有接獲任何一間成員學生會提出解散要求,對發佈該等信息的人士身份毫不知情。學聯代表會主席等學生代表仍是有效在警務處社團註冊處登記的負責人和社團幹事。聲明亦提到,過去兩年學聯被由侯叔祺和馬逢國等人控制的「學聯及學生活動基金有限公司」,以非法暴力手段佔據了屬於學生的兩所物業,今年3月28日,本會由代表會主席賴卓賢等學生代表入稟高等法院控告該公司,相關司法程序仍在進行中。聲明指學聯名義近年被多次假冒,包偽造「會議紀錄」以向社團註冊處作出更改社團幹事之申請、偽造本會會章及文件並作出虛假聲明意圖更改銀行帳戶簽名以盜竊學聯資產等。最嚴重一次為於去年10月,一名名為「Lau Kai Yan」之人士,使用偽造文件向銀行申請成為學聯之戶口持有人,申請已被銀行駁回。